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滨州市关于低空经济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(2025-2030年)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5-09-14
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、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,市直有关部门、单位:

根据《中共滨州市委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滨发〔2025〕8号)有关要求,现将《低空经济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(2025-2030年)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抓好贯彻落实。

滨州市低空经济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

(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)

2025年9月13日

一、发展目标

深度融入国家、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格局,统筹低空制造、低空飞行、低空保障和低空服务产业发展,构建全产业链条,推动多场景应用,促进产教深度融合,服务保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,打造成为立足环渤海、面向京津冀、国内知名的低空经济示范区。到2025年,全市低空经济规上企业达到5家以上,产业规模达到20亿元以上;到2027年,全市低空经济规上企业达到20家以上,产业规模达到50亿元以上;到2030年,全市低空经济规上企业达到30家以上,产业规模达到100亿元以上。

二、主要任务

(一)加快低空基础设施建设。坚持政府主导、统一规划、国企带动、社会参与,加快各类低空航空器起降场(点)、测试场、智能基站布局,满足各类低空航空器起降、备降、停放、补能、维保、接驳、试飞等需求。到2027年,建成各类低空航空器起降场(点)100个以上(其中公共无人机起降场15个以上)、试飞测试场2个以上。到2030年,建成各类低空航空器起降场(点)200个以上(其中公共无人机起降场30个以上)、试飞测试场5个以上。(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自然资源规划局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新能源集团按职责分工)

(二)驱动优势园区协同发展。大高航空高新产业园建设成为集机场运营、航空制造、航空物流、飞行培训、航空研学及综合服务保障于一体的通用航空园区。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人机产业园建设成为集无人机整机制造、材料及零部件生产、飞行模拟、应用培训、试验试飞、场景打造等为一体的无人机基地。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空航天产业园建设成为集无人机系统集成、核心部件研发制造、先进材料加工应用于一体的无人机全链条产业园。梳理制定低空经济产业图谱,强化园区协同,实施差异发展,招引一批国内知名领军企业和优质项目落地。到2030年,培育一批高端制造、平台建造技术设备供应商和解决方案提供商,形成特色明显、优势互补、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。(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自然资源规划局、市生态环境局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商务局、市投资促进中心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、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大高航空高新产业园按职责分工)

(三)实施产业补链强链延链。以整机制造为重点,加快推进通用飞机、多旋翼和固定翼无人机、无人机机库机巢等产品研发制造,实现批量化生产。以航空器整机制造带动动力系统、飞控系统、安全系统、复合材料等核心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,推动航空器维修改装、检验检测、信息咨询、系统集成、融资租赁等低空服务新业态发展。到2030年,通用航空飞机整机生产能力达150架,多旋翼无人机、固定翼无人机、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(eVTOL)生产(总装)能力达1000架以上。(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科技局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、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大高航空高新产业园按职责分工)

(四)强化低空产业创新引领。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培育低空经济领域企业和团队,转化一批创新成果和技术。引导市场主体和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制定无人机技术标准、管理标准、行业应用标准。支持高校加强低空经济相关专业学科建设,引育低空经济高层次人才,深化科教产融合,联合企业和科研机构等设立实践基地,培养产业发展急需专业人才。鼓励企业与央企、高校、科研院所等合作,承接高层次科研任务,建设一批低空经济领域重点实验室、企业技术中心、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载体,到2030年,增加科技创新平台15家。(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教育局、市科技局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市场监管局、山东航空学院、滨州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)

(五)拓展低空场景应用示范。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,推动低空飞行器在交通、公安、应急、医疗、农业、水利、海事、气象、电力、教体、自然资源、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领域应用,打造一批城市治理、医疗救援、电力巡检、农林植保、国土测绘、环境监测、体育赛事等示范应用场景。适应消费升级新需求,围绕物流、研学、旅游、运动等领域,丰富拓展低空经济消费新场景。到2030年,开通5条以上区域无人机物流航线,1条以上景区旅游航线,打造10个低空经济商业化飞行典型场景。(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教育局、市公安局、市自然资源规划局、市生态环境局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城乡水务局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、市文化和旅游局、市卫生健康委、市应急管理局、市体育局、市城市管理局、市气象局、市河务局、市邮政管理局、市新能源集团按职责分工)

(六)构建低空飞行管理体系。落实国家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要求,推动无人机“一机一码”实名登记全面落地。建设全市低空飞行管理服务平台,统筹管理和利用全市低空空域资源,实现与省级管理体系无缝衔接,为低空飞行活动提供航路航线划设、飞行计划、航空情报、航空气象、应急救援、动态监控等服务。到2030年,形成完善的“一窗口申请、一站式审批、一张网统管”低空飞行保障体系,低空信息数据全面实现资源共享。(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公安局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应急局、市大数据局、市国家安全局、市新能源集团按职责分工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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